仿佛我们要彻夜谈论玫瑰直到美丽的晨星升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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球球你不要离开我


陪我四年的那个篮球丢了以后,我半年没去打球。
 
我好想念它。那个篮球不是斯伯丁,不是摩腾,也不是世达,它压根不是什么名牌,只是我用公司发的家乐福购物卡买的国产杂牌。以往每次打球,所有人都嫌弃它,选球的时候,大家都在它面前毫不避讳地说,这个手感好,那个气很足。或者指着它说,“只要不用这个其他的都行”。没人会选择用它。每次开球前,我都轻轻把它滚到场边。但多年的摩挲,拍打,投掷,还有汗水的浸润,让它变得很温柔,体己,或者说手感很好。就是这样一个对我死心塌地,我也对它忠心耿耿的篮球,被我弄丢了。也许是被人误拿了,偷了。反正它彻底在我命里的绿荫里消失了。
 
那晚我发了疯一样在球场找它,逢人便问,见球就夺,看见场子就冲上把人家玩的好好的球抢过来检查一番。后来我抬头看了看月亮,我深知这事它逃脱不了干系。可它又是一副平白无辜、事不关己的发疯模样。
 
半年后,疼痛渐息,我回到了篮球场。我决定不再带球去球场。艰难爱上一个球而又突然失去实在是太痛苦了。那段时间的我,就像一个被人夺走了唯一电子的破碎的原子核。
 
但球场的逻辑是,你带球去很可能用不上,你不带球则很可能玩不上。
 
有一次实在没球,我找到了管理员大爷向他借个球玩玩。他指了指场边雨棚下,告诉我那有个公用的篮球,随便玩。
 
于是我不得不玩那个蜕了皮、磨砂般粗糙、总是亏气、之前我从来看不上眼的那个破球。虽说是破球,但好在我终究是个烂人,我们臭味相投一起玩的很开心。或者说它把我玩的很开心。每次拿起它,我都感觉它咸得齁手,还是赶紧把它投出去为妙。
 
就这样,又过了大半年,我猛然发现,那个无人在乎的破球被我玩的只剩球胆了。
 
正当我下定决心走出失球之痛重购一球、最后一次把它投进篮筐之时,我手里的球胆忽然战栗起来,我一下子就看出这件事非比寻常。我慌忙寻遍全身,幸好我的心脏也在战栗。我不得不把它贴在胸口,紧紧抱着。这时候,它散发出一种咸腥、苦涩、如等待移植的心脏一般的熟悉味道。
 
我捧着它,一步一叩,走进了城市的苍茫夜色,发誓不再打球。

(2016.8.16)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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